为有效提升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维护广大师生视力健康,按照国家疾控局、教育部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11月14日和16日,兰陵县疾控中心联合局执法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全县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
检查组根据县教体局提供的辖区内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先后对10所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抽检。同时,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5所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抽检工作结束后,兰陵县疾控中心将抽检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抽检结果及时上报县卫健局,为下一步卫健局和教体局的分析研判工作奠定基础,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学习环境采光照明符合标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