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1月26日9时,我市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7例,涉及到我市兰山区、莒南县、郯城县,其中兰山区5例、莒南县1例、郯城县1例。
第4例患者王某某,女,53岁,籍贯湖北省襄樊市,居住于兰山区柳青街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患者被判定与24日确诊的第3例患者为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对其采样筛查,经过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现已对36名密切接触者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第5例患者孙某,男,28岁,籍贯湖北省襄樊市,居住于兰山区柳青街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患者被判定为第4例患者的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对其采样筛查,经过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现已对2名密切接触者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第6例患者刘某某,女,67岁,居住于莒南县,1月14日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莒南县,出现发烧、嗓子嘶哑等症状,23日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现已对7名密切接触者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第7例患者杜某某,男,34岁,居住于郯城县,有武汉出差史,1月20日出现发热、干咳症状,23日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现已对20名密切接触者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我市确诊7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患者生命体征均平稳。
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临沂市卫生健康委确定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为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