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专门文件,确定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域中心实验室,作为我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完成自身承担的监测任务的基础上,负责本区域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研究等相关工作,并协助相关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监测任务。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门的法定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10年来,临沂市作为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首批地市以来,连续五年承担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临沂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五年来,市疾控中心通过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和实验室硬件建设,大力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在经费、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全力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积极争取财政拨款300多万元,购置气相质谱联用仪等高端仪器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多名,充实检验检测一线,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项工作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中心通过狠抓内部质量控制,在采样、检测、数据上报审核等方面实行全程监控,有效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五年来,中心累计完成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样品监测4805份,获得有效数据24560个,并按期进行数据网络直报。监测样品涉及粮食、肉禽蛋奶、食用油、白酒、蔬菜水果等17大类食品,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和致病微生物等120多项,监测范围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涵盖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养殖场所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样品采集实现了全市九县三区全覆盖,形成了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检验检测,县区疾控负责样品采集的良好格局。
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前列,受到国家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市疾控中心先后被山东省卫生厅评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先进集体”,通过了首批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验收,中心实验室被评为“临沂市医学重点专科”。省卫生计生委将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确定为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域中心实验室,是对市疾控中心前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的充分肯定,也必将进一步推动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