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风采 >> 传染病 >> 正文
临沂市疾控提醒您:这个冬天,口罩不能摘
2020-12-23   审核人: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也是病毒性肺炎的高发时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迅速上升,我国境外输入病例来源国家不断增多,全国多地也陆续出现散发新冠肺炎本土病例,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措施不能松懈。

临沂市疾控中心呼吁您:如果您已摘下口罩,请一定记得戴回来。科学佩戴口罩是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让我们谨记:防疫千万条,口罩第一条。

一、哪些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应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出入以下场所需佩戴口罩:

1、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

2、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3、乘坐公交、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员。

4、学校进出人员,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5、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及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及顾客。

6、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的顾客及工作人员。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10、电梯等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正确佩戴口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2、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3、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4、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5、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传染病防制科 陈翠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