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起始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 1 剂:出生后 24
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小于 3 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 3 剂、脊灰疫苗第 3剂、百白破疫苗第 3 剂、麻腮风疫苗第 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2剂:小于 12 月龄完成。
4.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小于18 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 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 1 剂、百白破疫苗第 4剂:小于 24 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3 剂、甲肝灭活疫苗第 2剂:小于 3 周岁完成。
7.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剂:小于 4 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 4 剂:小于 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 4 剂:小于 7周岁完成。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