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哪些种类?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八、职业性传染病
九、职业性肿瘤
十、其他职业病
共10类132种。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