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危险性高、风险大,一旦处置不当或出现异常,极易引发事故,特别是由于事发时现场聚集检维修工人或其他无关人员,导致伤亡扩大或群死群伤。
案例1:2023年9月7日,内蒙古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气化车间发生高压气体泄漏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据初步了解,8月24日该公司全线停车进行年度大检修,9月7日气化B炉点火启动后,在对粗煤气外送阀门压盖进行拆除检查过程中,管道内高压气体喷出,将外送阀压盖、检修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从五楼顶部一起吹落至厂区地面,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2:2023年5月8日18时8分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60.78万元。事后查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全厂停电至恢复开车过程中,未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9.3.8“开停车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应将无关人员及时清退出场”的规定,未清退中化二建公司现场施工人员,致使该公司施工人员出现伤亡。
案例3:2023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事发查明,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人员聚集,点火源管控不力,违规用汽车吊吊装人员,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对讲机,为事故发生埋下重大隐患。
案例4:2019年8月29日上午,宁夏中卫工业园区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炉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该起事故是因生产、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长期停运的2#煤气发生炉未经检修调试验收合格投入运行,造成煤气发生炉夹套锅炉爆炸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发时,一班操作工、仪表工等在2#炉一层进行检修作业,煤气站主任、机修主任、安全员在2#炉一层进行巡检。
案例5:2017年7月26日18时6分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南造气车间12号煤气气化炉发生燃爆事故。高温气浪及高温结焦物将在12号造气炉周边作业的操作人员、检维修及防腐保温作业人员不同程度的灼伤。事故现场共有135人作业,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5人重伤、12人轻伤。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企业应对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存在的较大风险进行排查:
(1)试生产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
(2)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
(3)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
(4)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
此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在投料试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控制现场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