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www.lycdc.linyi.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必要时,本单位还将采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等社会媒体和移动媒体等辅助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需主动公开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栏目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栏目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信息公开
公开电话:0539-8314790;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市公共卫生大楼;
邮 编:276001;
电子邮箱:sjkbgs@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