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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 劳动者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2022-04-29   审核人:

2022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0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天疾控君为大家整理了劳动者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广大劳动者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好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益。

01职业病释义

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劳动者→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或精神因素

职业病→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十大类132种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02职业病判定条件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03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04什么是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鉴定是指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再诊断的过程。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05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中,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1.选择诊断机构就诊的权利。

2.知情权。

3.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4.异议申诉权利。

5.选择鉴定专家权。

6.隐私受保护权。

(来源: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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