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3月15日,根据山东省疾控中心《关于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临沂市积极动员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印刷张贴宣传海报、提供公共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临沂市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回家过节的有利条件,认真组织做好了“送烟=送危害”宣传工作。一是广泛使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推广“送烟=送危害”公益广告、专刊、专题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在机关单位、医院、卫生室、社区、村居和汽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片,张贴“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海报;三是利用群众赶年集的大好时机设立宣传咨询站,深入到辖区居民及公共场所群众中间开展“吸烟与健康关系”知识讲座,向公众广泛宣传有关吸烟的危害知识,并进行简短戒烟干预,提高广大群众对“送烟=送危害”的认识。
据不完全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临沂市全市累计张贴宣传海报20000余张,播放“送烟=送危害”公益广告20000余次,发放控烟宣传折页、宣传单等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 (健康教育科 刘宁)